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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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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是驰名中外的旅游城市,目前,全市人口18万人,主要有回族,蒙古族、满族、藏族、土族等少数民族27个,有少数民族人口4000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精神,组织开展《民族乡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宣传和调研活动,不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民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市、乡、村三级民族事务管理网络,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方面遇到的困难。至2005年,培养少数民族干部23名,其中科级干部4名,有17人当选为8-13届市人大代表,10人被推选为市政协委员,为少数民族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保证。对少数民族建设企业大力支持,倾斜帮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促进了民族经济的发展,城市少数民族居民就业范围主要集中在餐饮、加工、服务等行业,农村少数民族群众同汉族群众一样以种植业为主。全市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与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同步发展。全市城乡呈现出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每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全市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和少数民族离不开少数民族的思想,认真做好新时期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每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都要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城乡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督促落实民族经济发展的项目和具体措施。结合宣传贯彻《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定期整顿、规范,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在增进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稳定,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宗教工作基本情况 敦煌是驰名中外的旅游城市,历史上多种宗教并存,宗教文化底蕴深厚,目前,全市共有合法宗教团体3个(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依法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5个(其中,佛教3个:雷音寺、佛爷庙、弥陀寺;道教1个:西云观;伊斯兰教1个:清真寺);另外,有暂缓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2个(观音井庙和老君堂)。共有教职人员21人(男14人,女7人),其中佛教教职人员14人(男11人、女3人);道教教职人员6人(男2人、女4人);伊斯兰教有阿訇1人,有5名宗教界代表人物被推选为酒泉市、敦煌市政协委员。全市共有信教群众5401人,以农村居民为主,老年人为主,其中佛教信众2562人,道教信众385人,伊斯兰教信众2419人,基督教信众35人。 各宗教团体、寺、观、庙、院审批手续完备,都是合法的宗教团体,各宗教团体的教职人员都接受培训,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完备,并建立、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活动开展正常,实行多种生产自给方式,能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政府的依法管理,为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城乡呈现出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办实事、办好事。建立领导干部宗教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市、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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